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毛萍
行政复议案件连着民心,每件“小案”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复议机关不仅办理各种重大复杂的大案要案,也用心用情办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通过化解“小矛盾”推动依法行政“大文章”。
近日,济南市民陈先生向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起步区管委会”)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集体土地“变身”国有?
村民申请公开土地性质
陈先生原为济阳县某村村民,2022年10月18日,以邮寄方式向起步区管委会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起步区某地的土地性质,如果该集体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土地,则要求公开该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2022年10月27日,起步区管委会收到该信息公开申请件后转由建设管理部调查落实反馈。次月,管委会根据反馈意见向陈先生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内容为,陈先生申请区域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经核实,因征地主体为原济阳县国土局(现济阳区自然资源局),与该批次征地相关的证件、文件等资料由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制作和保存,建议向其申请获取相关材料。
2023年2月8日,陈先生以起步区管委会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管委会作出的上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行政复议查明根本原因
系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职权发生变更的,由负责行使有关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据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了解,申请人陈先生申请政府信息所涉及的地块已经于2018年划归起步区管委会管理。在相关的管理职能划转时,原济阳区自然资源局虽与承接相应权力事项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进行了档案资料移交,但仅限于土地确权登记档案,涉及的土地征收、土地供应以及于2018年之前已办理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档案尚未办理移交。
在审查过程中,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厘清了案件事实、理顺了办案程序,找准了该起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本次行政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系职权划入行政机关起步区管委会与职权划出行政机关济阳区自然资源局未完成相关档案的交接,导致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面对面沟通调解
双方“案结事了”
对此,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开展案件调查会,通过面对面沟通加大调解力度。2月22日,起步区管委会携承办律师到复议机关就本案进行了专题汇报,讲述了目前起步区管委会与原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就档案资料移交的详细情况。
案件审理期间,起步区管委会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及行政复议资料转至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协调济阳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申请人申请内容尽快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3月29日,复议机关召开案件调查会,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办理情况。会上,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将涉案地块资料,现场交接给了起步区管委会,由起步区管委会负责向申请人陈先生予以公开。
最终,在多方工作人员的合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市民陈先生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与此同时,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行政机关全面梳理档案卷宗,做好档案移交管理,从源头上严格规范履行信息公开等法定职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民生“小案”,以高质效办案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6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