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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5月10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朱俊华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向他人推介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朱俊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